企业稳岗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实施细则(人社部分)政策问答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4-08 浏览次数:429次
发布时间:2022-04-06 16:38 来源: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企业稳岗补助
(一)补贴对象有哪些?
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经营,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我市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旅游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补贴对象需申报补贴需满足哪些条件?
1.在本市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同时为员工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2.单位2022年1-3月份裁员率达标,并承诺疫情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标准参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执行;
3.单位2022年以来未受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补贴标准是多少?
按照单位2022年1-3月平均参保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稳岗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与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补贴如何申请,到何时截止?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纳税地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不得跨区域重复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五)申请补贴需要哪些材料?
1.合肥市批零住餐旅游业稳岗补贴资金申请表
2.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3.单位及其法人(负责人、经营者)征信报告
4.单位疫情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
(六)补贴申报咨询电话是多少?
瑶海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64496518
庐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5699346
蜀山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65597568
包河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63357843
经开区人事劳动局就业人才处 :63679063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就业保障处 :65359609
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65777291/65777101
肥东县人社局就业培训科:67799518
肥西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68342373/68841907
长丰县就业服务中心 :66671191
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7337557
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82323501
安巢经开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82811202
二、技能培训补贴
(一)哪些企业可以申报企业稳定就业员工技能培训?
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经营,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我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旅游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报单位需同时满足:1、在本市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同时为参加培训员工的员工在本市缴纳了社会保险;2、单位2022年1-3月份裁员率达标,并承诺疫情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3、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1-3月份未受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无失信记录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二)企业稳定就业员工技能培训实施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合肥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秘〔2022〕13号)文件精神,企业组织开展的技能培训从4月1日开始,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如国家、省相关部门后续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三)如何申请企业稳定就业员工技能培训?
单位向其纳税地的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报。
(四)申报企业稳定就业员工技能培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上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2.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就业员工技能培训开班申报表(承诺疫情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培训员工花名册、培训教学计划、培训师资信息及有关材料(毕业证书、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等)
(五)企业稳定就业员工技能培训有课时、培训方式等有哪些具体要求?
1.培训总课时不少于24个课时(每课时为45分钟,课间休息可根据情况安排),理论、实操课时比例一般为4:6。
2.培训采取理论+实操的方式进行,理论培训可采取线上培训方式进行(线上培训理论课程选择“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职业培训在线”、“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等人社部认定的线上平台课程的,按平台课程标定的课时计算,指定平台外以外线上培训课程的按实际学习时长计算课时。实操培训可根据培训内容,采取线下方式进行,也可通过线上或仿真模拟等方式进行。线下实操培训可结合员工生产岗位进行,也可相对集中。集中开展线下培训的,应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六)企业稳定就业员工技能培训后是否需要考核?
答:需要组织结业考核。培训结束后,单位根据培训内容自主确定结业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报当地人社部门同意后组织考核。
(七)企业稳定就业员工技能培训补贴如何发放?
培训考核合格后,按考核合格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将培训补贴打入培训单位的银行账户。
(八)业务咨询电话
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12333
肥东县人社局就业培训科:67799177
肥西县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68828876
长丰县人社局就业培训科:66671199
庐江县人社局职业能力培训科:87339569
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82338385
瑶海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64493218
庐阳区人社局社会保障科:65699534
蜀山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5597567
包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63357303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就业保障处:65359609
经开区人事劳动局就业人才处:63679983
新站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就业促进处:65777102
安徽巢湖经开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828112
三、阶段性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
(一)缓缴实施范围有哪些?
2021年以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旅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有欠费的单位,需在补齐欠费后,再申请缓缴;失信、已停保的单位,不纳入缓缴范围。
(二)缓缴实施时间是什么?
根据《合肥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秘〔2022〕13号)文件精神,缓缴申请期为2022年4-6月,缓缴时间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如国家、省相关部门后续出台最新缓缴政策,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三)批零住餐旅游企业如何申请缓缴?
上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每月10日前通过合肥市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填写申请,生成《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申请表》,打印盖章后上传。可单项选择缓缴失业或工伤保险费,也可同时申请缓缴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同时申请失业和工伤缓缴的,缓缴期限需保持一致。
申请单位可于每月20日起线上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通过的单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的同时,生成缓缴协议书,需要纸质盖章协议书的单位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获取。对审核不通过的单位,系统做出不同意缓缴的答复。
(四)缓缴费用如何补缴?
企业在缓缴期间,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提前缴纳已缓缴的失业、工伤保险费,愿意提前缴纳的单位,请至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缓缴期满的次月,社保经办机构将缓缴的社保费推送至税务部门,企业需在税务规定的正常申报缴费时间内缴清。逾期不缴纳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五)缓缴期间,职工相关权益有何影响?
在缓缴期间申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或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参保单位应先补齐缓缴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
缓缴期间,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六)业务咨询电话
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0551-12333
巢湖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0551-82318699
庐江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0551-87332067
肥西县社会保险征缴中心:0551-68828290
肥东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0551-67703388
长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基金征缴部:66670192(北部)/62733012(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