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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债务,股东未实缴,注销公司时如何处理?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0-28 浏览次数:1109

最近有客户在办理注销最后一步时

因存在未完诉讼,无法注销!
有客户咨询公司注销了,债务是不是就不存在了?


近几年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及公安部门等进一步加强协作,便利了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难度,对一些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简易注销登记制度,一些企业就编制虚假报表进行公司注销,认为注销企业就可以逃避债务,其实这就是为股东日后埋雷。

 无论是被动(如: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被其他公司收购)还是主动(如:公司经营不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等)。启动注销流程,在注销流程启动前,公司都需要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一般为公司股东。
且在税务及工商办理注销流程中,股东也需要实名签署《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企业不存在债权债务或已全部清理完毕,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全体投资人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出现违法失信,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
自从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许多公司注册资金都未实际缴纳,只是认缴而已。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那么公司股东未实缴注册资金,注销公司时的债务如何处理?
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公司注销时还存在未完债务,但公司自行清算后,现有的资产足够偿还债务,债务即可用公司资产直接偿还。股东不需再进行实际出资也可顺利完成注销。
如公司有债务,但公司现有资产不足以偿还,公司认缴注册资金足够,只是还未出资到位的情况下,全体股东则需要按各自认缴比例偿还剩余债务,待债务清理完毕后,办理注销登记。
如公司有债务,即使股东全部出资,也无法偿还公司债务,进入资不抵债的情形,公司则转为破产清算。由破产管理人制定破产清算方案,按比例清偿债务后,办理注销登记。
实例中,一旦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将会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若股东已经完成出资义务,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并不会直接影响到股东的家庭,破产后未清偿的债务也不会要求股东及其配偶承担责任,除非该股东存在为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或者从公司抽逃、转移资金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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