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经营建筑劳务需要注意的税务问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9-08 浏览次数:623次
异地经营建筑劳务,需要预交税款这个事,可能很多刚接触建筑服务的纳税人不是很清楚,最近就有客户提供劳务人员到无锡施工,自行开具了建筑劳务发票,未提前在无锡预交税款。税务局告知:已开具发票作废,税务系统先申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去外地预交税款后再开具建筑劳务发票。超过6个月没有外地预交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问题一:那些服务属于建筑服务?
曾有客户安排劳务人员到蚌埠对一栋大楼做保洁服务,纠结是否要开外经证外地预交税款?保洁服务虽然也是劳务,但是属于生活服务项目,不属于建筑劳务,无需外地预交。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园林绿化、平整土地和其他建筑服务。
问题二:先外地预缴,后在机构所在地申报时再扣除,为何多此一举?
因为我国规定税收以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所以在外地经营了,需要交一部分税给经营所在地。
2016年营改增后,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实行营业税时,按施工量向税务局缴纳税款即可,现在增值税分了简易计税项目和一般计税项目分别核算申报,对应不同税率。以下表格可以参考
问题三:外地预缴及申报时增值税怎么计算?
提醒:
1、可以扣除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2、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3、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再实行备案制。证明材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改为自行留存备查。
除预缴增值税外,其他附加税等也需同时预缴,具体计算略。
问题四:异地经营开具发票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1.一般计税方法按收入总额正常开具即可;
2.差额计税应取得下列凭证: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 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如果贵公司有外出经营建筑服务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网站直接申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到劳务所在地税务局预缴税款,不需要上门办理啦!最后附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模板,不会填的小伙伴们可以参考。
长三角区域纳税人在区域内跨省(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可在机构所在地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后,登录经营地电子税务局进行报验、反馈,办理纳税申报和缴款事宜。
以上文章同时发布在本公司公众号如有争议,欢迎讨论。
更多税务问题,欢迎后台留言或微信、电话咨询18955117756